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张维) 12月25日,记者从陕西调查总队获悉,“十三五”以来,陕西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增加,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13087元增长到2019年的17465元,增长了33.5%,年均增长7.5%。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18464元增长到2019年的23514元,增长了27.4%,年均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7901元增长到2019年的10935元,2018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累计增长了38.4%,年均增长8.5%。
生存性消费支出比重下降,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日常生活消费中用于解决吃穿的生存性消费在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2019年陕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食品烟酒和衣着支出占比分别比2015年下降1.2和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