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 1月14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表明,“十三五”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台了一系列保就业、促增收、惠民生的政策措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41.8%,年均增长9.1%。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不断发力,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累计增长39.6%,年均增长8.7%,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1.9%,是拉动居民增收最主要动力。“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增速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体居民收入位次稳中有进,从2015年的第21位逐步提高至2019年的第19位。
针对提升居民收入对策,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建议,提高劳动者报酬比重,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要逐步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随着经济增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通过建立完善工资性收入可持续增长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劳动者报酬增长速度不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同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经营净收入增长加速;继续推进三产融合,带动经营和财产净收入增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持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吸引人才返乡创业,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提升居民增收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