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九部门联合发文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总量只减不增 完善预报预警工作机制

陕西九部门联合发文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总量只减不增 完善预报预警工作机制

栏目:经济记者:时间:2021-01-27 16:43:59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下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控制总量只减不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准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综合治理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及管控措施,防范化解尾矿库溃坝等安全风险。

《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对分管领域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承担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环保等指标约束,严控高风险、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项目,严控尾矿库数量。已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所属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避免出现安全管理责任“真空”。

从今年起,实行新建尾矿库和闭库销号尾矿库等量或减量置换,全省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禁止在黄河岸线3公里和嘉陵江、汉江、丹江、渭河等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以及重要水源地范围内建设尾矿库,严格管控逾期建设和未申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尾矿库。

“头顶库”由企业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等级和安全状况,修订、补充、完善管控措施。 同时,要建立完善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快速处置尾矿库险情,尾矿库企业和下游乡(镇)及居民、重要设施所属单位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预警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络方式,确保下游群众了解掌握警报信号和逃生路线,确保紧急情况下联动响应、协作配合、快速应对。尾矿库企业每年汛前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演练,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下游乡(镇)及居民、重要设施所属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联动应急演练。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长期不治理尾矿库隐患和不进行闭库治理的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并通过“信用中国(陕西)”等向社会曝光。

[编辑: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