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 3月19日,记者获悉,为鼓励和支持西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西安市工信局起草了《西安企业研发机构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4月18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拟定,鼓励和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研发机构评定为西安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指企业在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内设研发机构。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技术进行改造提升;对企业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人才交流和合作,为企业培训急需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
西安企业研发机构评定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原则,原则上每年组织评定一次。
申请评定企业研发机构要符合“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的要求,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拥有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无信用违法失信记录。
对获得评定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企业奖励,同等条件下企业在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获得评定的企业优先向国家、省上推荐申请各类技术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