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彦刚)10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局获悉:陕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将于2023年10月20日8时至10月31日17时进行网上申报。陕西省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陕西省明确,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规定的材料完成审核确认,具体确认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